2021年12月27日 星期一

111年度高雄市「8至15樓」集合住宅(H-2類組)首次辦理公安申報經費補助案

 *依據:

  本局110年11月4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040711801號公告「本市八層以上未達十六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五十公尺之H-2組別建築物,自111年1月1日起應每三年申報一次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作業」。
  本計畫執行本市八層以上未達十六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五十公尺之集合住宅H-2組別建築物首次辦理111年度公安申報作業補助(下稱首次公安申報補助),加強本市建築物安全維護,得以有效提升公共空間防火避難設施、設備之安全使用,降低市民生命財產的損失,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申請資格:
一、建築物資格:
  111年度本市8層以上未達16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五十公尺H-2組別首次辦理公安申報作業之集合住宅建築物。
二、申請人資格:
  (一) 已成立管理委員會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完成報備之公寓大廈,由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為代表人。
  
(二) 未完成管理組織報備之公寓大廈或未成立管委會者,由建築物所有權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同意並推派一人為申報代表人。
三、不予補助對象:
  (一) 未領有本市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者。
  (二) 未依本計畫申請書檢附資料者。
  (三) 其他不符合本局公告之申請資格者。
*申請期間:
  自111年1月1日起受理申請至111年6月30日止,得由本局視情況需要公告延長。
(1)提出申請期限:申請人應於111年4月30日前(含) 郵寄(或親送)至申請人自選之專業公會,或至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1樓(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由專業公會派員設置公安申報「輔導窗口」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方式詳本計畫書第陸點。
(2)專業公會之標準檢查專業機構或專業人員應於111年6月30日前(含)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系統掛件後取得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結果通知書(合格、首次提改善計畫),續依批次向本局申請撥付補助經費。
*補助金額:
一、以為單位,最高補助1萬6千元
  (1)每設有2座梯(含)以下者補助1萬2千元
  (2)增設1座梯增加補助4千元
二、本申請補助案件累積金額達預算額度時,本局得公告停止補助之申請;但本局另有預算得支應時,得公告延長受理補助之申請,補助迄預算用罄為止。
*申請文件: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
一、申請書(文件一)
二、已成立管理委員會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完成報備之公寓大廈,由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為代表人,並檢附組織報備核准文件影本。
三、未完成管理組織報備或未成立管委會者,由建築物所有權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同意並推派一人為申報代表人,並檢附區分所有權人過半數同意書(文件三)及申請人(代表人)之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影本。
四、公安申報所需圖說調閱使用同意書 (文件二)
五、棟數資料補充清冊(文件四,由申請人勾選之專業公會填寫,無者免附)
六、領據(文件五)
七、其他經本局指定之文件。
*受理方式:
一、郵寄:
  申請人郵寄(或親送)至申請人自選之專業公會並請註明「8樓至15樓集合住宅首次辦理公安申報經費補助申請」:
  (一)「社團法人高雄市建築師公會」,地址80757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66號23樓,電話(07)323-7248。
     (二)「高雄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公會」,地址81159高雄市楠梓區聖雲街95巷2弄5號1
                ,電話(07)360-5758。(本會收件地址)
  (三)「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地址80455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203號3樓,電話(07) 552-0279。

二、親自送件:
  公安申報經費補助申請期間,由專業公會派員於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1樓(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設置公安申報「輔導窗口」,現場協助辦理申請公安申報補助案件,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非國定假日,時間視受理情形滾動調整)。輔導窗口電話336-8333分機3415,或洽分機2418~2427。

申請書表如下列網址:
文件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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