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 星期三

函轉內政部110年12月6日召開研商「未達16層且高度未達50公尺之H-2(住宿類)組別建築物」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申報施行期程及共用部分之安全梯(含防火門)、管道間垂直防火區劃等之公共安全檢查及管理會議紀錄

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並配合辦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